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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法规全氟辛酸(PFOA)排除和豁免最新要求

全氟辛酸(PFOA)已被纳入欧盟(EU)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重铸法规,自7月4日生效。


欧盟委员会的委托指令草案限制了以下用途:

1.全氟辛酸或其任何等于或低于0.025mg/kg(0.0000025重量%)的盐,如果它们存在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中,则适用于任何与PFOA相关的化合物的浓度。


2.当PFOA相关化合物以物质,混合物或物品形式存在时,等于或低于1mg/kg(0.0001重量%)的组合。


3.该法规将取代7月4日起限制使用超过25ppb或1,000ppb的一种或多种PFOA相关物质的组合的《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条目(某些豁免规定允许用于将来的限制日期和产品类型)。从2021年1月开始,《斯德哥尔摩公约》还限制了PFOA的使用(有些除外)。


全氟辛酸将从REACH附录XVII中删除

由于不同的排除和有效期,PFOA将完全从REACH法规附件XVII中删除,并由EUPOP覆盖。这意味着存在一些缩短的有效期,并且某些排除(例如半导体制造中的光刻或蚀刻工艺)的有效期现在为2025年7月4日。


产品中具有PFOA的公司将需要了解POPs和REACH法规中对排除项的相关更改,因为POPs中不存在某些附件XVII排除项。


例如,根据REACH法规,除93/42/EEC指令范围内的可植入医疗设备以外的其他医疗设备在2032年7月4日之前享有豁免权。根据POPs,该豁免仅在2025年7月4日之前生效。


可能会受到影响的一些产品包括:

用于薄膜的照相涂料。

具有防油和防水性能的纺织品,可保护工人免受危害其健康和安全的危险液体的伤害。

用于特定消防目的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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