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京东将不定期对商品和商家进行抽检,抽检商品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测判定。一旦发现商品品质存在问题,京东将依据京东平台规则对商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京东开放平台户外服装类商品品质抽检规范由京东制定,京东有权对本规范进行相关修订和解释。
本规范于2015年 11月27日首次发布,2016年3月10日修订,于2016年 3 月18日起生效。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京东平台发布的户外服装产品;产品范围包括运动户外一级类目下的冲锋衣裤、速干衣裤、抓绒/软壳衣裤、滑雪服、羽绒服、保暖棉服等各种户外服装产品。
第二条【抽样方法】
(一)线上店铺直接购买商品。
(二)仓库中商品抽检。
第三条【检验依据】
凡是注明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GB/T4744纺织织物 抗渗水性测定静水压试验
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12703.1纺织品静电测试方法
GB/T12703 纺织品 静电性能的评定
GB/T14272羽绒服装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18830纺织品 防紫外性能的评定
GB/T18863 免烫纺织品
GB/T21295-2014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GB/T21655.1-2008纺织品吸湿速干性的评定 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
GB/T29862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FZ/T73020针织休闲服装
FZ/T73022针织保暖内衣
FZ/T73023-2006 抗菌针织品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以上最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最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一按照最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的类目及产品推定的现行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第四条【检验方】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第五条【检验要求】
(一)检测项目及技术要求
1、产品质量(除标识标志)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如表1:
表1产品实物质量检验要求
序号 |
检测项目 |
依 据 标 准 条 款 |
强制性 /推荐性 |
检测方 法标准 |
备注 |
1 |
甲醛含量 |
GB18401/GB20400 |
强制性 |
GB/T2912.1/ GB/T19941 |
强制性标准规定 |
2 |
pH值 |
GB18401 |
强制性 |
GB/T7573 |
强制性标准规定 |
3 |
异味 |
GB18401 |
强制性 |
GB18401 |
强制性标准规定 |
4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
GB18401/GB20400 |
强制性 |
GB/T17592/ GB/T 19942 |
强制性标准规定 |
5 |
耐水色牢度 |
GB18401 |
强制性 |
GB/T5713 |
强制性标准规定 |
6 |
耐汗渍色牢度 |
GB18401 |
强制性 |
GBT3922 |
强制性标准规定 |
7 |
耐干摩擦色牢度 |
GB18401 |
强制性 |
GB/T3920 |
强制性标准规定 |
8 |
纤维含量 |
GB/T 29862 |
强制性 |
GB/T2910等 |
国家强制规定,吊牌及洗水标需要注明成分 |
9 |
羽绒种类、含绒量注1 |
GB/T 14272 |
推荐性 |
GB/T 14272 |
针对含羽绒的服装 |
10 |
充绒量注1 |
GB/T 14272 |
推荐性 |
GB/T 14272 |
针对含羽绒的服装 |
11 |
免烫性能 |
GB/T 18863 |
推荐性 |
GB/T 18863 |
针对免烫产品测试 |
12 |
防紫外线 |
GB/T 18830 |
推荐性 |
GB/T 18830 |
针对防晒产品测试 |
13 |
抗菌效果、溶出性 |
FZ/T 73023 |
推荐性 |
FZ/T 73023 |
针对抗菌产品测试 |
14 |
静电压半衰期 |
GB/T 12703.1 |
推荐性 |
GB/T 12703.1 |
针对防静电产品测试 |
15 |
拒水性 |
GB/T 21295 |
推荐性 |
GB/T 4745 |
针对有防水或拒水产品测试 |
16 |
耐静水压性能 |
以页面或标识明示指标进行判定 |
推荐性 |
GB/T 4744 |
针对有防水产品测试 |
17 |
透湿率(或透湿量) |
GB/T 21295 |
推荐性 |
GB/T12704.1或GB/T12704.2 |
针对有透湿性能的服装。 |
18 |
吸水率 |
GB/T21655.1 |
推荐性 |
GB/T21655.1 |
针对吸湿产品测试 |
19 |
滴水扩散时间 |
GB/T21655.1 |
推荐性 |
GB/T21655.1 |
针对吸湿产品测试 |
20 |
芯吸高度 |
GB/T21655.1 |
推荐性 |
GB/T21655.1 |
针对吸湿产品测试 |
21 |
蒸发速率 |
GB/T21655.1 |
推荐性 |
GB/T21655.1 |
针对速干产品测试 |
22 |
透湿量 |
GB/T21655.1 |
推荐性 |
GB/T21655.1 |
针对速干产品测试 |
23 |
透气性 |
FZ/T 73022 |
推荐性 |
GB/T 5453 |
针对保暖内衣产品测试 |
24 |
保温性能注3 |
FZ/T 73022或 GB/T 21295 |
推荐性 |
GB/T 11048 |
针对保暖内衣、保暖服装产品测试 |
注1:如产品同时为羽绒服装,加做含绒量、充绒量、羽绒种类; 注2::11-24项只测试在页面或标识中有描述相应或类似功能的产品,或者在特殊相应类目下销售(如防晒衣)的产品;11-24项为功能性指标,如果商家页面或者标识明示了测试方法,按照商家明示的测试方法进行检验,如果商家未明示测试方法,按照表1中规定的测试方法及判定依据进行检验及判定;11-24项有多个考核等级时,按照页面明示的等级进行考核,页面无明示等级按照最低等级进行考核。 注3:保温性能针织产品按照FZ/T 73022检验及判定,梭织产品按照GB/T 21295检验及判定。 |
2、产品标识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见表2
表2标识检验及判定要求
序 号 |
检查项目 |
依 据 标 准 条 款 |
强制性/推荐性 |
检测方法标准 |
不合格程度分类 |
|
Ⅰ类a |
Ⅱ类b |
|||||
1 |
制造者/代理商名称、地址 |
GB 5296.4 |
强制性 |
外观目测 |
● |
● |
2 |
产品名称 |
● |
||||
3 |
产品号型(规格) |
GB 5296.4 |
强制性 |
外观目测 |
● |
|
4 |
纤维成分及含量 |
● |
||||
5 |
维护/洗涤方法 |
● |
||||
6 |
使用/贮藏要求说明(可在需要时应用) |
GB 5296.4 |
强制性 |
外观目测 |
● |
|
7 |
产品标准编号 |
● |
● |
|||
8 |
产品安全类别 |
● |
● |
|||
注1:一个项目内有Ⅰ、Ⅱ分类时,未标注为Ⅰ类,标注不正确为Ⅱ类;纤维成分及含量只有Ⅰ类不合格,该项不合格时直接判断标识标志不合格。 注2:因GB/T 1335标准中服装号型系列不能满足产品需要时,企业根据该标准号型系列规定而推定的服装号型宜按“符合”判定。 注3:如产品无特殊需求时,序号6内容不作考核。 注4:当几种形式的使用说明同时出现时,如内容不一致且互相矛盾时,该项目按标注不正确判定。 |
1、当产品较复杂时,有面料、里料、填充物、配料等组织结构时,成分按照GB/T 29862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即大于整件产品表面积15%的部位必须检验;其他项目检验一份,只检验主要部位或者风险最大的部位即可,甲醛含量可组合取样,结果出最高值。(二)检测要求
2、如果有产品有内外件或多件组合的,耐久性标签必须分件标注;如果单个产品可分别销售的吊牌必须单独标注;如果一个包装并且组合销售,可以只有一个吊牌。
3、色牢度检测采用单纤维贴衬。
4、如产品未标注商品质量等级,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最低标准来判定合格与否。
5、如果是多件套,多件套材质相同,除标识外的其他项目只检验其中一个单品即可。
第六条【判定原则】
1.判定总则
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且检验方法一致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2.纤维成分含量的判定原则
以页面描述或者标识标注的纤维成分含量为标称值,根据实测结果与标称值的允差分为以下三类:判定合格:偏差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判定不合格:偏差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并且实测值有部分纤维与标称值相同;假冒材质:实测值无标称值描述的纤维。
3.羽绒服装中羽绒种类、含绒量(绒子含量)、充绒量判定原则
以页面描述或者标识标注的羽绒种类、含绒量(或绒子含量)、充绒量为标称值,根据实测结果与标称值的允差分为以下三类:判定合格:允差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判定不合格:偏差超过国家标准要求,并且填充物为羽绒羽毛;假冒材质:填充物为非羽绒羽毛。
4.材质鉴定的判定原则
材质鉴定以京东平台宝贝页面描述为主、标识描述为辅进行判定,并遵守以下原则(以牛皮革为例):
标注“真皮”、“牛皮”、“二层牛皮革”,检验结果为合成革、人造革、纺织品判定为假冒材质。
标注“牛皮革”或者“头层牛皮革”,检验结果为牛剖层革,牛剖层移膜革,牛剖层绒面革等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合成革、人造革、纺织品判定为假冒材质;检验结果为牛皮革,牛皮革(漆皮革)判定合格。
标注“牛皮”、“真皮”、“二层牛皮”,检验结果为牛剖层革,牛剖层移膜革,牛剖层绒面革,牛皮革判定合格。
标注聚氨酯(PU)人造革(或合成革),检验结果为聚氯乙烯(PVC)人造革(或合成革),判定为不合格。
标注“牛皮革”、“二层牛皮革”等,检验结果为羊皮革,判定为不合格。
当材质一部分符合要求,另一部分不符或者完全不符时,按照以下规则判定:大于等于15%以上面积不符或完全不符,判定不合格;否则,判定合格。
5.产品标签判定原则
当产品标签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或仅有3项以下(包括3项)Ⅱ类检查项目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
6.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7.功能性项目判定原则
产品有明示相关功能,按照表1要求进行检验及判定相关功能性项目。如功能性描述有明示等级和要求,按照明示的等级及要求测试;如无特殊描述,按照对应标准要求的最低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
8.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1)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2)如发生下列特殊情形,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羽绒服装,含绒量检测结果值低于50%;
第七条【异议处理】
(一)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京东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可申明是否需要复验。
(二)复验:
1.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验的项目不予复验。
2.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3.复验费用:
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4.不予复验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1)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2)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3)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产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4)本规则中甲醛含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不进行复验。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附则:
1. 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2. 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京东开放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商家公示。
3.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