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EAEU)中的RoHS认证要求于2020年3月1日成为强制性要求,并且在EAEU中销售的电子产品必须经过合格保证程序并获得正式注册的EAC合格声明。
欧亚经济委员会于2016年通过了EAEU技术法规TR EAEU 037/2016,即“欧亚经济联盟关于在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的技术法规”(以下简称EAEU RoHS)。从2018年3月1日开始,该法规有两个过渡期,从2020年3月1日起强制实施该法规,因为在EAEU(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销售的电子产品必须经过符合性保证程序才能证明其符合有害物质限制,并获得正式注册的EAC合格声明。
EAEU RoHS与EU RoHS认证(指令2011/65 / EU)略有不同,适用于12类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
1.家用电气设备和电器
2.电子计算机及其连接的设备,包括其组合
3.电信设施(终端电信设备)
4.复印机和其他电子办公设备
5.电动工具(手动机器和便携式电子设备)
6.光源和照明设备的来源,包括家具中内置的设备
7.电音乐工具
8.游戏和自动交易机
9.收银机,票据打印机,身份证阅读器,自动取款机,信息亭
10.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500 V AC和/或DC的电缆,电线和电缆,但光纤电缆除外
11.自动开关和剩余电流装置
12.消防安全探测器
目前,EAEU RoHS中包含六种限制物质:
1.铅(Pb)
2.镉(Cd)
3.汞(Hg)
4.六价铬(Cr(VI))
5.多溴联苯(PBB)
6.多溴二苯醚(PBDE)
除了Cd的限量为0.01%,其他所有物质的限量均为0.1%。
除对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外,只有当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通过了合格评定程序并符合适用于这些产品的其他技术法规要求(例如安全性,EMC等)时,才可以将其投放市场并使用。 EAC标记(图1)。
EAC标记使产品可以进入EAEU市场,类似于欧盟的CE标记。